王蒼苔

王蒼苔(1939-),臺灣臺南人。 依(60)裁化字第19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臺灣省立玉井中學教員,其在其同學廖啟遙住所,對廖發表「共匪飛機很多…船艦也很多…可從大陸排到臺灣,我們的工作人員到大陸上無法立足,只好逃到香港再以反共義士的名義回臺灣」等為匪宣傳之言論。1971年8月23日被羈押。197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1年9月6日交付感化。1974年8月22日開釋。 其於1999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2月經第2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定其在其同學廖啓遙住所,對廖發表「共匪飛機 、船艦很多……」等為匪宣傳之荒謬言論,而予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省立玉井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0年
    • 裁判書字號: (60)裁化字第19號、(60)遵威字第3343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