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根泉

劉根泉(1887-1963),臺灣基隆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復資料,其因其子劉英昌涉嫌叛亂案,1954年9月12日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等專案小組訊問,當日即予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2年3月經第7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法務部調查局函復檢送「殘匪劉英昌等偵辦緝工作經過報告書」記載,1954年9月12日1時30分為突檢開始時間,研判劉匪尚在臺灣,逐將劉父(劉根泉)、劉母蘇蚶、劉弟(劉英惠)、劉英昌之妻(張星兒)等4人扣押,經漏夜分別詰問後放等情;則劉君於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