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隆坤

邱隆坤(1946-),臺灣臺中人。 依(58)裁字第45號裁定書,案發時為陸軍第卅四師砲兵一三六營營部連下士文書,其就讀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時,曾接受陳映和交閱《現代社會之不安》、《現代中國》等反動書刊,復接受陳映和邀請,至臺中市神學院陳家集會,商討製造勞資糾紛、引起社會紊亂等問題,並決議成立組織,研究共產理論,會中陳映和主張聯絡共匪,林華洲主張採用武力方式推翻政府,其既不反對亦不舉發。1968年8月17日被羈押。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9年1月14日交付感化。1971年12月4日開釋。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6月經第2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定其接受左傾教育,思想因而傾匪,將其裁定交付感化3年,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廿四師 下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8年
    • 裁判書字號: (58)裁字第0045號
    • 判決主文: 各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