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萍

曾海萍(1925-),江蘇溧陽人。 依海軍士兵軍籍表、「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案人員名冊,案發時原任海軍士兵學校輪機上士助教,1950年11月10日於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1951年4月5日結訓。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1月經第3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海軍先鋒營事件。依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人員,且依「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案人員名冊記載,其於1950年11月10日起至1951年4月5日結訓止,在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2期受訓,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