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連榮
- 屈連榮 男 1928年出生 遼寧 遼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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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屈連榮(1928-),遼寧遼陽人。
依(48)警審特字第1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雇員,其涉嫌企圖與匪合作,奪取政權,又加入梁載中所組「真民主促進社」等情。1958年12月31日被羈押。195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判處有期徒刑5年。1963年12月30日刑期結束。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判決事實所載,僅有同案被告梁載中在榮民療養大隊密組「真民主促進社」,吸收療養榮民屈君等5名,此外並無其他具體之預備叛亂行為,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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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雇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8年
- 裁判書字號: (48)警審特字第0011號
-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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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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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