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長江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1年
    • 裁判書字號: (62)裁化字第2號、(61)秤理字第5664號
    • 判決主文: 各均付感化三年,均以保護管束代之,各均付感化三年,均以保護管束代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未具體求刑、交付感化、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以,以保護管束代之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