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金城

    • 當時年齡: 51 歲
    • 當時職業: 屏東恆春國中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5年
    • 裁判書字號: (65)覆普曉暘字第09號
    • 判決主文: 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起訴、未具體求刑、財產沒收、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有期徒刑12年,執行11年7月後假釋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