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煌
- 周景煌 男 1929年出生 臺灣 臺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周景煌(1929-),臺灣臺北人。
依(39)安潔字第278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立臺北第二工業職業補習學校技工,其由徐文苑介紹參加奸匪組織。1950年4月4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4月3日刑期結束,4月14日開釋。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1月經第1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僅依其之自白,此外並無其他佐證,且原判決對「臺灣民主同盟」之屬性及是否為叛亂組織均未能詳加查證,亦無其他佐證證明,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省立台北第二工業職業補習學校技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78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