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萬年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三輪機器腳踏車店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80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起訴、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