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民
- 張俊民 男 1926年出生 廣東 開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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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張俊民,廣東開平人,1926年生,1949年5月擔任太湖軍艦少尉艦務員時遭到拘留,時年23歲。
私立培正小學畢業、私立培正中學肄業。1942年考入馬尾海軍學校(位於貴州桐梓)航海第十二屆,畢業時為新制海軍官校37年班。畢業後歷任海軍的職務包括:峨嵋軍艦見習員、參加接DE(護航驅逐艦)受訓少尉艦務員、太湖軍艦少尉艦務員。
1949年5月13日自美國接太湖艦返抵左營。5月17日上海(申請書記為南京,實則南京已於4月23日淪陷)海軍總部電左營軍區,將張俊民扣押於看守所中候訊。至6月中旬轉送陸戰四團看管。8月初再送馬公陸戰三團管訓。張俊民感覺生活有如集中營,警衛森嚴,全無個人自由。1950年5月送南投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言行完全受特務監視,幾乎每日都開坦白會,並在左臂刺青「誓死反共」。受訓期間即結業後均須受命監視別人活動,向上級報告。至1951年4月1日經考核合格,結訓派職士兵學校第一處兵器科教官,前後被押1年11個月。
重新派職後,歷任海軍士兵學校少尉兵器教官、海軍總部教育電影巡迴放映隊少尉隊坿、總部第五署教育圖書器材室中尉教官、海軍總司令部中尉部屬、海軍兩棲訓練司令部兩棲訓練支援組、峨嵋軍艦上尉艦務官、海總部(派士校服務)上尉部屬員、海總部(一軍區坿冊)上尉部屬軍官、專科學院兵學部兵器科上尉教官、專科學院兵學部航海船藝科少校教官、專院兵學部一班課程少校教官、兩棲部隊司令部聯絡組中校主任、兩棲部隊司令部通信處中校處長、海軍臺北勤務處中校行政官。於1967年3月31日退伍。
2000年6月5日張俊民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3年11月1日經第三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復查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可知,「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海軍總司令部(91)挹字第5247號函附該部查證「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等名冊記載略以:張俊民先鋒營第一期少尉,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三款之規定,予以補償。2024年3月14日經法務部公告撤銷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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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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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