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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1950
侯德富
侯德富
基本資料與簡介
案情
侯德富
--年出生
紀念碑錄名位置:
綠島園區紀念碑
景美園區紀念碑
第一案
當時年齡:
33 歲
當時職業:
四四O二部隊所屬陸軍中尉製圖官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裁判書字號:
警靂判字第254號
判決主文:
陰謀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詳細判決資訊
第二案
當時年齡:
51 歲
當時職業:
台灣省發明人協會理事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5年
裁判書字號:
(65)諫判字第90號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詳細判決資訊
相關人物
吳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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