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印
- 王文印 男 1925年出生 臺灣 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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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印(1925-),臺灣高雄人。
依(43)審復字第7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刻字商,其為俞姬填代刻反動圖章,因而明知俞姬填為匪諜嫌疑人而不告密檢舉。1954年1月7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1955年7月6日刑期結束,7月7日開釋。
其於2002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2月經第3屆第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俞姬填等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於偵查中之自白為唯一之依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原判決未予詳查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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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刻字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復字第0074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6月、 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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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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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