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原天馬茶房前
| 臺北原天馬茶房前 |
| 天馬茶房前 |
| 道路 |
| 南京西路 |
| 道路 |
| 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 187 號前 |
■ 概述 |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 二二八事件係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之特定事件。民國36年(1947)2月27日晚上7時30分臺北市發生「緝煙事件」,專賣局查緝員葉德根、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盛鐵夫、傅學通與4名警察前往天馬茶房前查緝私煙,因對小販林江邁裁量過當且施暴,導致群眾氣憤包圍。查緝員傅學通為謀脫身,開槍誤擊民眾陳文溪(次日死亡),引起群眾不滿。查緝員們隨後躲藏至派出所、警察總局、憲兵隊等處,由於機關包庇查緝員,致使群眾激憤而焚毀車輛、包圍機關。次日民眾集結遊行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要求懲兇,卻遭長官公署衛士以機槍掃射,數日內影響擴及全臺,故2月27日「緝煙事件」為二二八事件導火線。 |
發生地概述 | 原天馬茶房位於今臺北市南京西路,成立於日治時期昭和14年(1939),是當時知名的西餐咖啡店,鄰近大稻埕周圍繁華商業區。戰後,天馬茶房周遭為私煙販售集中地,曾發生「緝煙事件」。原建物已拆除改建。 |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 二二八事件中,天馬茶房前曾發生警察執行任務造成民眾傷亡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緝煙事件」影響擴及全臺。促轉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審定「臺北原天馬茶房前」為不義遺址。 |
公告日期及文號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17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29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