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城中區合作社倉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過去關於保密局所屬偵訊場域的相關資料,鮮少會提及位於武昌街的「國防部保密局第一看守所分所」。因相關口述記錄甚少,對於武昌街分所確切運作情形不明。
「我在南所關了十天左右就被移送中山堂旁邊(今武昌街),一家信用合作社倉庫後面的南署。南署,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臺北市警察局所屬的看守所。它實際上是一棟簡陋、老舊的兩層樓房,樓上隔了兩間押房,每間關了五、六十人;樓下也隔了兩、三間,關的人較多,比較苦。」《老紅帽》
這份口述分別在《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相關史蹟點調查案總結報告書》與《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相關史蹟點第二期調查案結案報告書》兩次報告中被引用,惟前者指認該地為「南警察署」,後者則指認該地為「臺北市城中區合作社倉庫」。經過實際的比對,本研究認為口述中所提及的「信用合作社」應是指日本時代的公設質鋪,「臺北大和町公設質鋪」,信用合作社係在光復後由各市街信用組合改組而成,而日本時代時公設質鋪係由臺北市政府出資經營,因此在光復後交由臺北市政府接收,兩者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差異。南警察署在1945年底與北警察署、消防署合併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原北警察署則由第一分局、刑警總隊相繼進駐。原南警察署拘留所和現存北警察署拘留所押房同屬扇形配置且僅一樓具有押房六間,明顯與上一段江漢津所描述的場域空間不同。
1920年,臺北大和町公設質鋪改建原有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廳舍兩棟建物做為事務所及倉庫使用,並於同年6月16日開業,為台北最早開設的公設質鋪。臺灣總督府遞信局於1924年搬遷至書院町二丁目新廳舍(今國史館)後,原先打算駐用總督府舊廳舍的臺北南警察署則隨酉陽街的開闢而在原地新建房舍,至1929年3月31日竣工啟用,自此中山堂北邊街廓範圍大致底定。
酉陽街自從光復後至今曾有過兩塊門牌,分別落在台北市警察局後門以及中山堂左方側門。該路段主要為機關用地,在市警局改建前酉陽街北側為市警局後門、福利社,南側則為中山堂。此處空間描述恰好與受難者宋世興表示自己曾被關在「台北警察局後面福利社的臨時牢房」的回憶相同。1948年保密局曾用酉陽街房屋與警總交換延平南路房屋,保密局在1949年5月將武昌街八十八號作為招待所使用,可見大和町公設質鋪兩棟建物都先後被保密局使用過,而酉陽街房屋則由警備總司令部遊動查緝組進駐。
保密局最遲於1950年5月將武昌街招待所改建為監牢關押未決犯,但最初押房空間配置如何不明。不久便隨著保密局看守所改制而裁撤。由於臺灣夏季氣候炎熱加上北所係工廠所改建,因此時常因通風不良而導致疾病盛行。保密局在種種考量之下決定重啟武昌街分所並將其稱為「國防部保密局第一看守所附屬病監」,同時將北所病犯送往分所二樓新設病監隔離,並交由醫務所醫官協助治療;一樓新設押房則用於關押健康人犯或作為優待號隔離重要人犯。
「第二天6月15日被移送到一間似工廠的二樓剛為政治犯開創的醫院,住院一星期還沒完全治癒移送軍法處。」〈我的白色生命之旅〉
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陳儀在被帶回台灣後不久,先被拘禁於基隆旭丘賓館後移送臺北市區接受訊問。不料此時軍法局正在修建其看守所,在經過與保密局的協調後,才在1950年06月03日將陳儀寄押於武昌街分所準備送交軍法審判。
1950年9月,因保密局所屬南所、北所、武昌街等地關押的人犯數減少,同時為了降低花費,故將武昌街分所裁撤併入南所。經檔案可見,情報局曾以該房屋有倒塌疑慮而要求警備總司令部歸還酉陽街房屋一併拆除改建。但後來此案採取另外簽辦,關於該街廓後續演變有待未來釐清。目前已知保密局武昌街分所建物曾一度做為印刷廠使用,原大和町公設質鋪兩棟建物仍留存到改建為臺北市警察局新辦公大樓為止,惟自看守所裁撤後到印刷廠廠房啟用這段時間內的使用狀況究竟為何仍待後續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