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碧潭刑場
| 原碧潭刑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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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 |
| 碧潭空軍烈士公墓 |
| 公墓 |
| 新店碧潭畔的空軍烈士公墓區 |
■ 概述 | |
事件概述 | 碧潭刑場是安坑刑場外,位於新店的第二刑場,啟用時應該已經是空軍公墓。碧潭刑場槍決的對象應該僅限於高階軍官,其中包含上將陳儀、中將李玉堂、以及和李玉堂同案的陳伯蘭(李玉堂妻)、陳石菁、魏天民,該地成為刑場的原因可能有二,一來是可以避免流彈造成圍觀群眾危險,二來則是因為被槍決者的身份較特殊,為求保密,所以沒有在馬場町刑場執行。 |
發生地概述 | 空軍烈士公墓位在臺北近郊碧潭南面的小山,於1950年開始闢建空軍烈士公墓,並在1953年於入口處豎立「空軍烈士公墓」牌坊,1956年,公墓前廣場興建「空軍忠烈將士紀念塔」,由當時總統蔣中正題字。1980年,因為墓地不敷使用,且入口牌坊老舊,因此重新設計並興建忠靈塔及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