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年初諫判字第000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甘振魁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年初諫判字第000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甘振魁
- 產製日期: 6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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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6)初諫判字第00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甘振魁「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第1條;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