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70年審字第0004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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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魏玉民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70年審字第000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
  • 相關當事人: 魏玉民
  • 產製日期: 7003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
    • 裁判書字號:(70)審字第00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魏玉民「累犯,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2年1月。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前段、第56條、第47條、第19條第2項、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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