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綏靖區司令部37年芳楨字軍法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王遠才案
  • 裁判書正題名: 第一綏靖區司令部37年芳楨字軍法判決書
  • 產製單位: 第一綏靖區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遠才
  • 產製日期: 37010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第一綏靖區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7)芳楨字第▯▯▯▯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遠才「附從內亂幫助以其他方法利敵」減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
    • 法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4款、第20條、第15條;刑法第30條、第37條第2項、第55條、第57條第7款、第57條第10款、第59條、第60條、第65條第2項、第71條第2項、第73條、第101條第1項前段;綏靖區及東北九省臨時緊急軍政措施辦法;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