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143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呂肇發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14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呂肇發
  • 產製日期: 4104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14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呂肇發「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竊盜部分不受理。藥粉1包沒收。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5條第6款;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339條第1項、第55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