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62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別宗珊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62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別宗珊
  • 產製日期: 4102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062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別宗珊「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2款;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