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26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吳基鎮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26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基鎮
  • 產製日期: 41011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026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基鎮「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1條;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