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40年訴字第0004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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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周自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40年訴字第0004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周自強、許華江、盧秀如、黃金揚、王耀華
  • 產製日期: 4007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40)訴字第00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自強「共同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許華江「共同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盧秀如、黃金揚、王耀華「共同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3年,各褫奪公權2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上段;刑法第2條第1項、第28條、第100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