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司令部40年法字第013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嚴克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憲兵司令部40年法字第013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憲兵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嚴克海、鄒啟謨
  • 產製日期: 4011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憲兵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法字第013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嚴克海「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戒嚴地域攜帶重要物品無故離去職役」處有期徒刑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鄒啟謨無罪。
    • 法條: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陸海空軍刑法第95條第2款、第15條;刑法第59條、第51條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