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321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謝贊生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321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謝贊生、嚴連軍
  • 產製日期: 4102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321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謝贊生「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殺人部分不受理。嚴連軍「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第295條第6款;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214條、第55條、第37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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