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74年偵字第1743號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案件名稱: 邱佳吉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74年偵字第1743號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
- 相關當事人: 邱佳吉、莊土永
- 產製日期: 7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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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
- 裁判書字號:(74)偵字第174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邱佳吉等因走私案件經偵查終結認為應不起訴處分。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8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