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01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許清江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01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許清江、許欽
  • 產製日期: 42021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三字第001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許清江、許欽「共同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