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二字第0013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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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李泗平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二字第001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泗平
  • 產製日期: 4305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二字第001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泗平「搶奪財物」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但書、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83條、第15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