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三三三部隊司令部43年廉字第0251號刑事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沈毅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六三三三部隊司令部43年廉字第0251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6333部隊
  • 相關當事人: 沈毅
  • 產製日期: 43110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6333部隊
    • 裁判書字號:(43)廉字第025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沈毅「意圖使軍隊暴動而煽惑之」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以其他方法使軍人不守紀律」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之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但書、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第246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1條、第15條;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4條第1項第11款、第8條第1項末段;刑法第59條、第51條第4款、第3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