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律字第0235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案件名稱: 鄭火春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律字第0235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火春
  • 產製日期: 4301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安律字第023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火春不付軍法審判。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1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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