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肆壹零部隊44年有審字第007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錦才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壹肆壹零部隊44年有審字第007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1410部隊
  • 相關當事人: 劉錦才
  • 產製日期: 4408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1410部隊
    • 裁判書字號:(44)有審字第007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錦才「虛報匪情致影響指揮官判斷」處有期徒刑5年,其餘部分無罪。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後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戰時軍律第9條第1項第3款;陸海空軍刑法第105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