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5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春木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5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春木、陳友誠
  • 產製日期: 4501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5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春木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陳友誠無罪。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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