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樹石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樹石
  • 產製日期: 4405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樹石「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6月;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3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刑法第214條、第216條、第59條、第51條第5款、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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