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覆字第000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紫貴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覆字第000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紫貴、林秉周
- 產製日期: 4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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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覆字第000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紫貴、林秉周「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各緩刑2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5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刑法第214條、第28條、第74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