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三八三七部隊45年審字第007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傅國卿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三八三七部隊45年審字第007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3837部隊
  • 相關當事人: 傅國卿
  • 產製日期: 4502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3837部隊
    • 裁判書字號:(45)審字第007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傅國卿「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7條;刑法第55條、第6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