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吳筠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筠
  • 產製日期: 47081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7)審特字第002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