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守備區指揮部47年陽明豪判字第003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曹常來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馬祖守備區指揮部47年陽明豪判字第00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馬祖守備區指揮部
  • 相關當事人: 曹常來
  • 產製日期: 4709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馬祖守備區指揮部
    • 裁判書字號:(47)陽明豪判字第00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曹常來無罪。「大宏烈女傳」1本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5條;刑法第4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