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樹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樹功
  • 產製日期: 5206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2)警審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樹功「故意陷害誣告他人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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