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聲字第0021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楊奉喜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聲字第0021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奉喜
  • 產製日期: 51021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聲字第00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奉喜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法條:刑法第87條第1項、第87條第3項、第92條第1項;軍事審判法第135條;刑事訴訟法第19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