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供應司令部49年南法判字第0170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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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王嗣藻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空軍供應司令部49年南法判字第017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空軍供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嗣藻、楊超、沈起林
  • 產製日期: 4910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空軍供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9)南法判字第017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嗣藻「連續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4年。楊超「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3年。沈起林「牙保贓物」二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執行有期徒刑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條1項、第173條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85條、第15條;刑法第28條、第349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