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特字第003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焦子賢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特字第003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焦子賢
  • 產製日期: 4904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警審特字第003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焦子賢「故意陷害誣告他人為叛徒刺探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5年。偽造杜其剛之署押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第11條;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12條;刑法第210條、第216條、第219條、第5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