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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總司令部48年詔詰判字第0045號判決書
空軍總司令部48年詔詰判字第0045號判決書
史料資訊與簡介
案件名稱:
朱繼端案
裁判書正題名:
空軍總司令部48年詔詰判字第0045號判決書
產製單位:
空軍總司令部
相關當事人:
朱繼端
產製日期:
480717
內容描述:
審理機關:空軍總司令部
裁判書字號:(48)詔詰判字第0045號
裁判書主文/要旨:朱繼端「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2年;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戰時軍律第5條第3項;刑法第336條、第186條、第11條、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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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安潔字第2302號
(38)刑裁字第0106號
(59)警檢聲字第0052號/(59)勁雷字第03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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