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長坤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長坤
  • 產製日期: 5211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2)警審特字第001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長坤「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又「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212條、第214條、第216條、第55條、第51條第4款、第37條第1項、第59條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