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總司令部39年模判字第0093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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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翟光祖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總司令部39年模判字第009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翟光祖
  • 產製日期: 3912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模判字第009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翟光祖「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二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連續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1年,另6月;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後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15條、第93條第2款、第85條;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第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