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晴普字第0870號軍事檢察官不起訴書
- 案件名稱: 蔡軒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晴普字第0870號軍事檢察官不起訴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蔡軒
- 產製日期: 5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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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2)晴普字第087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蔡軒因叛亂嫌疑一案業經偵查終結認應處分不起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審判法第146條第1項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