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8年初特字第004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麥滔明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8年初特字第004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麥滔明
  • 產製日期: 5810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8)初特字第004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麥滔明「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共同連續竊盜」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28條、第56條、第59條、第37條第1項、第151條第4款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