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0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賴添松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0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賴添松、李全興、曾春石、余庚申、陳麗豪、江廣信
  • 產製日期: 5703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7)初特字第000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賴添松「故意陷害誣告他人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7年。李全興「教唆人意圖陷害匪諜嫌疑之被告而為虛偽之陳述」處有期徒刑3年。曾春石、余庚申、陳麗豪、江廣信「意圖陷害匪諜嫌疑之被告而為虛偽之陳述」各處有期徒刑2年6月。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第55條、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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