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3年一清字第0098號軍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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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吳金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3年一清字第0098號軍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產製單位: 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金泉
  • 產製日期: 74022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3)一清字第009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金泉因叛亂嫌疑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不起訴處分。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軍事審判法第146條第1項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