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9年初特字第0026號/59年勁需字第126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匡變元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9年初特字第0026號/59年勁需字第126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匡變元
  • 產製日期: 59022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9)初特字第0026號/(59)勁需字第126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匡變元「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偽造之邱文忠、沈劍飛署押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刑法第210條、第216條、第219條、第55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