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6年珠裁字第0034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鍾永祥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6年珠裁字第0034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鍾永祥
  • 產製日期: 76022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6)珠裁字第003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鍾永祥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獲案之錄影帶等物均沒收。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第1條;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刑法第92條、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8條第2項、第38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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