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統案

陳中統案,官方案件名稱為「偽『臺灣青年獨立聯盟』在臺秘密組織案」,也稱為「臺灣青年獨立聯盟陳中統案」。依據警備總司令部內部機密文件〈偵破偽「臺灣青年獨立聯盟」在臺秘密組織案偵訊報告表〉,顯示該案件所偵訊的涉案者總計有6人,包括:陳中統、林桂陽、洪銀環、花致芳、吳重鎰、邱其垚;但經過該部偵查之後,所提出的處置方式是:陳中統受命在臺建立秘密組織,惡性重大,移付法辦。林、洪兩嫌准予補辦自首列管,花、吳、邱3人告誡後飭回。換言之,情治單位對於該案件的處理是以陳中統為主要對象,因而稱為「陳中統案」。
就案件性質,本案乃是1960年代國民黨政府監控、整肅留日學生參加臺獨運動的具體案例。二二八事件之後,臺灣獨立運動源起於海外的日本東京,即1950年2月廖文毅(1910-1986)在日本京都正式發表臺獨主張,成立「臺灣民主獨立黨」,開啟海外臺獨運動。1956年2月,廖文毅成立「臺灣共和國臨時政府」,自任大統領;然1965年,因親友遭國民黨政府威脅,只好返臺投誠。同時,留日臺灣青年以王育德為中心,1960年組織臺灣青年社,並出版機關雜誌《臺灣青年》,因刊物編輯委員不少政治學或國際政治專業人才,因此思想比較活潑多元,扮演為臺獨運動建立理論基礎的工作。1965年,臺灣青年社發展為「臺灣青年獨立聯盟」,日本的臺獨運動更趨於活躍。1960年代後期,陳中統前往日本留學之際,所接觸即是頗有活力的「臺灣青年獨立聯盟」組織。
依據官方判決資料,留日學生陳中統進入岡山大學醫學部深造之後,1966年初在東京認識「臺灣青年獨立聯盟」(簡稱:臺青)組織部部長侯榮邦,受灌輸臺獨思想;於同年5月回臺時,為「臺青」帶回大批宣傳文件,秘交他人閱覽。返日後,於同年(1966年)7月在日本東京正式加入「臺青」,侯榮邦並交付他活動經費日幣兩萬元。其後,利用回臺機會,於1968年1、2月間吸收陳永善等人加入「臺青」,稱為「臺青第三行動隊」,直接由其領導,持續發展臺灣獨立活動。1969年1月,返臺省親後被逮捕,於6月被判處15年刑期;陳中統聲請覆判,11月覆判確定,維持原判。1970年1月,調服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外役。1975年7月獲減刑為10年刑期,至1979年2月22日出獄。
有關此案件的事實與原委,最佳的證言是陳中統回憶錄《生命的關懷》。陳中統曾思索週邊可能的密報者,認為最可能的是擔任介紹人的李宗藩,因此他出獄後問李宗藩,但李極力否定。針對陳中統加入「臺青」一事,2002年侯榮邦以〈無怨無悔的政治犯陳中統〉一文,回顧1967年李宗藩介紹認識陳中統的原委,「經過幾次的交往和觀察,獲知他正是從事組織工作者求之不得的吸收對象」;「陳中統雖然學醫卻具有政治意識和知識份子的使命感,因此很快的宣誓成為『臺灣青年獨立聯盟』的秘密盟員」。至於陳中統判刑的另一罪名:吸收陳永善等加入「臺青」,成立、領導「臺青第三行動隊」,侯榮邦認為並非事實,是情治單位羅織的罪名。
1979年2月,陳中統刑期屆滿出獄,在軍法處處長周濟良協助之下,其醫師執照並未被註銷,並獲得推介入長庚醫院擔任住院醫師。原本希望出國繼續完成日本的博士學位,儘管通過3年限制而准許出國,終究因10年牢獄身心受到嚴重創傷,以及考量年齡與家庭狀況,決定放棄。1979年11月,陳中統繼承父親的衣缽,正式接掌中和診所。
陳中統於1999年4月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0年5月15日經第一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 范燕秋
  • 1.周美華,2008,〈偵破偽「臺灣青年獨立聯盟」在臺秘密組織案偵訊報告表〉,《戰後臺灣政治案件:陳中統案史料彙編》,頁221-230。臺北:國史館。

    2.陳中統,2010,《生命的關懷》,臺北:印刻文學生活。

    3.范燕秋、陳翠蓮,2014,〈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醫生群像調查研究暨展示腳本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